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近,人社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二、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三、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如果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任何的伤害后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在诊治完毕后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也是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一、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他理由解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 二、单位不知道补偿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


·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的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在购买大件的商品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事先询问一下这个商品的保修期限,因为在保修期限是可以来进行修理的,同样的工程胎质量也是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虽然任何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事件是不少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需要按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划分事故等级,再进行惩处。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关系可以解除,也可以恢复,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 单位如违法解...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多久以后做?
      大部分人应该都知道,在我国发生工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后在进行相关的工伤等级鉴定,即工伤鉴定,以确定相关赔偿标准。可是,很多人不知道两者间的间隔时间。那么,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多久以后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


·对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雇主如何处罚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使用童工或者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情况,这些雇主明知不能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但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对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雇主如何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可以警惕您和您身边的朋友不要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 一、对使用童工雇主如何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恢复劳动关系诉状的范本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恢复劳动关系诉状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恢复...


·搬运工搬走私手机犯法吗
      该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从犯,是犯法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