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2、劳动合同档案的转递


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二、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包括哪些?


1、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2、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3、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4、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持有一份,专人将合同档案保管好,以便以后查阅。对于档案的管理要实行严格制度,不得随意调取,如果涉及到职工离职档案要调出的,需要接受到征调函才能办理。现在一些地方还规定劳动合同签署后,企业要带上原件到劳动局备案。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怎么申请?
      因为有工伤保险的存在,工人们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积极的维护自身权益。但由于各方利益无法达到平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工人不服工伤认定,这时就需要行政部门介入了。但普通劳动者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因此又产生了困难。那么下面我们就会给劳动者普及一下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申请的相关事项。 一、申...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假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假期规定 (一)工伤假期的定义 工伤假期就是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 (二)工伤假的核定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 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 4、工...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是可以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


·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是要依法收到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如发现违反劳动
      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是要依法收到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如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应及时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案件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的我们将在下文当中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案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计算监察办案时限:   1、依法必须...


·休息日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休息日工资应该怎么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当发生工伤时个人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这样可以根据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但是一般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证人证言的。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呢?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


·一、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
      一、劳动法童工年龄是多大?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就不算童工,应该是未成年工。企业使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劳动就属于使用童工行为,会受到相关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 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 劳动合同人社局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生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合同的建立需求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清晰无误地表达其实在意思。 劳动合同收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从下文当中了解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