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转让股份是否生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隐名股东转让股份是否生效?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72条、第71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3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24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隐名股东的股权在转让时,也是需要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股东类型,还需要由股东大会表决后才可以决定是否执行转让程序,如果涉及到违法操作,或者造成公司的损失,也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吗?下面跟随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作为重大的证券交易活动,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董事会的重组、股票市场的波动等异常复杂的问题,如果稍有处理不慎之处,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有时候是禁止其收购的...


·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一、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


·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
      在公司和其他有关机构发生了债务债权纠纷的情况下,有的时候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公司的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很多人会觉得这一点和我国公司法当中规定的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的资产是要分开的相关规定是有所违背的。因此针对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的这个问题是充满疑惑的。 一、追加公司法定...


·最新公司注册政策改变,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吗?
      最新公司注册政策改变,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吗?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很多人萌生出了自主创业的想法,有了好的创业项目就需要着手准备一些资料注册属于自己的公司。最新公司注册政策是什么?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吗?我们都会为您一一解答,请仔细阅读文本。 ? 一、最新公司注册政策改变是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


·企业存续和在业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存续和在业的区别是什么?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一个是生产型的,一个是不生产的,企业都属于正常运行!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


·公司法法定最低资本为多少
      公司法法定最低资本为多少? 现在国家都在鼓励年轻人创业,提出了很多政策与平台。一般在创业成熟后都会成立自己的公司,那么注册公司的法定资本法定一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那么什么是法定资本制呢?公司法法定最低资本为多少呢?我们挣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看看。 一、法定资本制 在公司设...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不符合接受要求,应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的所有材料(发出通知)。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按照法定表格的规定,应当...


·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
      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一、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其实法人变更和公司有没有被起诉并无多大关系,只要法人没有触犯刑法并且公司符合法人变更的条件,则公司就可以变更法人。二、公司法人变更条件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