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后有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双倍工资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1、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2、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

4、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5、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6、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

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

11、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如住房、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

12、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二、补签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吗

“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 “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早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社保等情况,而对于这些情况,您可以先跟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你维权


·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
      工伤是劳动者不可避免的事,特别是对于体力劳动者,工伤的严重性则会很大程度的影响他们的生活。而工伤的鉴定结果,则会关系着他们的工伤赔偿数额的多少。那么在工伤鉴定的过程中,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你参考。 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或者跟我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与我们联系。...


·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比较好,一些大学生在毕业后,想办法到事业单位工作。在很多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公立医院、公立图书馆等,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项制度对临时工影响最大,那么,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


·童工年龄是几岁?
      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或者个人如果雇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年龄多少才算童工,童工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是几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经济的不断进步,很多地方都需要改造,就会形成有各种各样的工程出现,而这样的工程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给可以建设工程的公司,工作量大,利润又大,这样就会有很多竞争者来争取。导致准备发包单位都是以工程发包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或者企业,法律上也有关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


·工伤鉴定做完后辞职单位会赔偿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做完后辞职单位会赔偿吗? 一、工伤鉴定做完后辞职...


·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人在工作场所受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当地的劳动局是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劳动局会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意见书,工人对其不服的,还可以申请重新认定,或者发起行政复议,那么,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开通至今,他是按照公司的标准来进行支付。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


·补发工资申请证明怎么写?
      用人单位工资发少了,劳动者应该申请补发未发的工资,那么就需要劳动者写一份补发工资申请证明,这样才能让用人单位把少发的工资补上。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补发工资申请证明这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发工资申请证明怎么写? ______领导: 您好,我是______部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