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财产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离婚债务分割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即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只是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夫妻之间确定由谁负责。因此,夫妻双方或法院判决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后,不能将离婚债务已经分割,由另一方对债务负责作为反对债权人请求偿还债权的理由。避免发生此事的方法就是在离婚债务分割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也无权请求你偿还不属于你的债务。离婚夫妻无论是在分割财产还是债务,必须要是共同的财产或债务,那么才能进行分割。如果属于个人的财产或债务的话,通常情况下是由个人所有或进行清偿的。离婚不仅仅意味着双方关系的改变,同时也意味着双方各自东西需要归回婚前状态,这也是对夫妻双方之后生活的保障。希望在面临离婚的夫妻朋友冷静解决事情,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才能看清问题的本质。当然若有孩子的,还需要为孩子着想。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款的还款人,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过程是十分严格的,必须按照银行的程序和合同规定来。具体怎么转移债权债务,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货款债权...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隐藏了部分危险。日常生活中,若是出现以下几类情况,则多半是诈骗团伙组织策划的诈骗行为: 1、以短信、电话或上网QQ等方式联系的,对方往往会称如此方便办理,然而一要求见面的时候,就有诸多托词的,多半...


·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之后是不可以起诉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


·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
      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借款人先查看贷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的要求,注意提前还款是否需要交违约金; 2、然后给贷款行打电话咨询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所需资料等事项; 3、再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到相关部门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4、也...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一、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


·夫妻债务申请再审新规定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2、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O2O网络金融借贷有哪些优缺点?
      O2O网络金融借贷有哪些优缺点? 不少人都大额消费的时候,都要向别人借钱,如果碍于面子不便开口的话,如今网络借贷提供了一种新渠道。通过在网上向小贷公司提出申请,一般几天内就可以拿到所需资金。这种借贷方式要比之前传统银行贷款等方便的多。那么,O2O网络金融借贷的优缺点有那些?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