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的保全期间应该怎么保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土地使用方面,国家每年的规定可能都会有相应的办法,那么对于今年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来讲一下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保全措施以及方式根据有关的规定,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是个人财产的,那么当然可以通过保全的方式,详情来看下文。一、土地怎么保全土地属于个人财产的其中之一,当然可以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可供保全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该不动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的除外。二、人民法院怎样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三、什么是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为增加的情形;后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不仅了解到了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上的保全期限,同时,如果我们想要进行土地使用的保全的话,就能够知道如何办理,其实也就能够说明,国家在土地使用上的相关举措和办法,应该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前提。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化会规范送达程序,为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因此,我们今天为您带来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具体样式,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送达地址确认书...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一、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政府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14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


·房地产隐名股东协议具备法律权益吗
      房地产隐名股东协议具备法律权益吗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刑?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涉及到征地的批准与实施程序、征地补偿费项目、征地补偿数额的标准、补偿费用的管理与归属、征地补偿的纠纷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等。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具体是怎么样的?请往下看。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


·常州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些人可能会不太了解关于征地补偿的一些内容,那么我们认为有必要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常州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相关规定?那你先跟他说法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分别按照农用还是建设用地来进行赔偿的,具体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按32000元/亩;建设用地按32...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可以通过规范书面申请的方式,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农村,如果想要建造房屋,住宅,首先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土地上进行宅基地的建设。国家也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建设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有了解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相关问题,才能够在时间生活中得到合理的运用。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呢?我...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村落分配土地时起了纠纷, 一方和村委联合私下写了份协议书,后又欺骗无知村民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签下。但那协议书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内容的,且不属于自愿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找谁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呢?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土地纠纷...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一、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