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您都知道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是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的,很多人不知道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现行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到目前为止,除了特殊地区的政策之外,通用的处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方法有两个:1、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来获取新的使用年限。但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价。2、等待拆迁,获取补偿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无论是哪种方式,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而言,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归宿。这里也提醒购房者或者土地接盘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查看原单位或卖方的土地使用证或者到发证机关的网站上查询该地块或者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对剩余年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衡量自己是否能够接受那么短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综上所述,土地的使用权一般都是具有一定给你的使用年限的,如果在土地的使用权到期之后没有申请续期的话就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了,根据土地的用途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当然如果对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到本站网站学习,关于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办理可以及时咨询当地的部门。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情况: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 私房也成私有住...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获得土地使用证,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申办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申办程序是什么? 单位或者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一般需要到当地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不要小看这本证书,它是证明单位或者个人时合法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如果不慎丢失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土地证书损坏,就要及时补办,如果要转让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也要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那...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合同发生诉讼纠纷后产生的矛盾。所以我们就需要知道签署地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规定是什么,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在我国,国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正规途径来获取土地使用权。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现象也十分常见。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呢?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妇女的权益加以确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是颁发得较早的一部法规,至此,我国男尊女卑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具体来说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确定,以防日后的经济纠纷。有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该问题的解答在下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贷款,可以说是解决老百姓以及企业生活燃眉之急的一个重要帮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向银行借取一笔资金,还款支付一定利息的情况。目前来说,贷款的项目颇多,我们常见的主要是通过抵押车子房子获取贷款。那么,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国家政策或者城市规划的建设中,时常有土地房屋被征的情况,为此,各地为了安抚农民的心情、保障农民的权利以及其的生活保障,政府以及相关的部门将会出台相应的补偿措施。我们整理了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果还有...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和征收土地也越来越多。了解当前的拆迁以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当事人而言,十分重要。因为每一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有可能变化,所以最新的土地补偿标准就是当年进行补偿的参考。那么,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律师我们在...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一、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