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营运停运损失费用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

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三、误工费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四、误工费包含的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如果工人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到了意外伤害,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本站站的律师。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没有工伤鉴定结果那么工作单位也不好对赔偿标准做出决定,那么唐山市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对于工伤鉴定流程可以有工作单位和个人或者工会提出申请,然后再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员工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员工入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正式成立,员工需要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指示,用人单位则需向员工支付薪酬,但是如果员工不慎犯法,被行政拘留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终止合同关系呢?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
      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劳动者工伤事故种类不同,工伤鉴定的内容和程序也不尽相同,那么,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当地劳动者应应积极关注昆山当地工伤鉴定相关部门信息,以当地具体规定为主,下面我们整理了昆山工伤鉴定过程的部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


·一年前没发加班工资离职后起诉可以吗?
      一年内。按照规定,员工离职后,还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若公司此时拒不支付的,可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但是对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进行追偿的,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仲裁机构或法院是不支持劳动追...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同样是工伤,但是您也知道,不同的人到最后用人单位给员工赔偿的费用都不一样,甚至会有着较大的差异。其实这也非常好理解的,因为本身轻微工伤和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工伤这不是一个级别的,因此很多人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工...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保证能够给我们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带来相应的保证。所以,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很高。并且国家为了保证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其中,国家根据每年不同的实际工程建设情况,对工程质量收取质量保证金。那么,工程质保金的规...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怎么算?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


·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只同其签署入职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入职协议上面也规定了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等因素,有些员工就以为等同于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那么只签了入职没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劳动者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实践中,当事人在因某项纠纷而申请仲裁后,有关仲裁机构受理后会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中亦是如此。仲裁裁决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具体来说,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这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