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的公正方式为: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而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订约依据;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离婚条款;损害赔偿责任;特别约定条款;债权债务条款、争议条款以及文本条款等内容。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二、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离婚财产公证书其实在书写上并没有固定的模板,也没有固定要求的格式,只要将需要协议的事项详细的罗列详细,内容表达清楚即可。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参考摘要中给出的协议合同书写内容,将每一项作为小标题作为展开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此时一方在实际取得了抚养权之后,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您知道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


·一、结婚登记多少钱?
      一、结婚登记多少钱从2017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可以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办了离婚财产男方不给怎么办
      办了离婚财产男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


·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