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在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中,离异子女理应受到父母经济上和心灵上的关怀,在成年之前更是需要悉心照料,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部分孩子在平时生活中的消费往往会超出父母的经济水平,不应当成为父母的理所应当做的事情。抚养费的支付是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不是过度消费。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


·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不少离婚夫妻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分歧都比较大,这时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而孩子只有一个。那么该如何来争夺抚养权呢?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


·单方面强制离婚可以么?
      单方面强制离婚可以么? 一、单方面强制离婚可以么? 单方面强制离婚不可以,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离婚必须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诉讼离婚具体的方式如下所述。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会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是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但是由于有些人基于各种原因想买妻买子,所以拐卖妇女儿童的买方市场一直存在,给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动力,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属于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旦认定,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会判几年?本文就上述问...


·一、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怎样?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怎样? 一...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一方不想离婚起诉后半年能自动离吗?
       一、一方不想离婚起诉后半年能自动离吗? 一方不想离婚起诉后半年不能自动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