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一、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我国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法律中也明令禁止出现任何的赌博行为,因为赌博也是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会导致其他犯罪的发生,如果有不法分子私自开设赌场,并以此来营利时,也是触犯了开设赌场罪,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罚。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都有什么呢 (一)物证、书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


·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要是最终确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话,那么此时会依法做出量刑处罚。但我国对犯罪分子是规定了缓刑这样的制度的,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决的刑罚,那么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


·死刑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内容有哪些
      死刑,是众多刑罚当中的极刑了,一般情况下,法院也很少也不会轻易的判决死刑。每当电视上法官大在宣布法院审理结果的时候,都很严肃,尤其是被判死刑的时候。那么,死刑判决书样本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死刑判决书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倒卖成品油增值税的行为肯定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到监狱服刑。我国的有期徒刑分为三个量刑幅度,长期徒刑是十年以上,那么,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我国...


·串标量刑有着怎样的法律规定?
      串标,就是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串通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单位,压低报价或者内定获得开发权。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那么,串标量刑有着怎样的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串标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


·生产假药罪轻能取保吗
      看情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