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因为驾驶员在酒后驾车,不仅会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如果因为醉驾被吊销驾照,也会在交警网上留下违规记录,所以只有在五年后才可以重新考取驾照。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被扣留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被扣留,就可以开车,否则,不可以开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生活中,相信人们都看到过,有的年轻人骑着飞车在街上抢夺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是会构成抢夺罪的,但是如果在飞车抢夺他人财物的过程中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该如何判刑呢?关于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资为 元,因其系请事假,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予支付。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说明;1、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应带附带...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2〕33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要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要多久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要经历如下的步骤,区分多种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 特殊情...


·交通事故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一、交通事故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违者扣...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都知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强制执行的一些细节问题不清楚。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多少呢?为了帮助您加深对强制执行的了解,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根据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费用不需要...


·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一、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会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