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综上所述,相较于行政处罚和犯罪,当然是犯罪的情形更严重一点,对于行政拘留,只是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如果涉及到刑事那么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了,而且两者拘留的机关不同,使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基本不会在监狱里面服刑。那法律中规定的拘役最长多少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拘役...


·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判决的
      一、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进行判决 根据刑法第345条(《刑法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
      一、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判决按照我国的行贿罪进行审理,处罚这类违法人员的罪行。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诈骗钱财的招摇撞骗罪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钱财的招摇撞骗罪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


·不作为帮助犯量刑是怎样的
      在一些违反犯罪活动进行的时候,有时会存在这样一种人群。他们实际上没有做什么真正和案件有关的事情,但是却从侧面帮助了犯罪分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作为帮助犯,其实对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还是有帮助的。那么,关于不作为帮助犯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从犯处罚是怎样的? ...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 赌场的开设在有关法律上的规定是强制的,只要自己一进触犯就会被处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毒品犯罪,在边境城市或沿海城市的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在这些地区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就要相对重一些。运输毒品罪属于常见的毒品犯罪,要求是在国内将毒品从一地运输到另一地,那要是在长沙犯此罪的话,具体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第一个量刑幅度 ...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拘役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是属于刑事处罚,而拘留是属于治安管理的处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


·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吗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于继续犯。具体规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