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会有合同的限制,那么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细则,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租赁的个人合同中,应该包含双方基本一致的条件。

一、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的整体概括

。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方延迟交房超贰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该怎样实施

其他约定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的相关细则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需返还租房押金及预付租金。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国家规定了,在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我们不仅能够知道,对于个人房屋合同的一些相关细则的同时,也能够知道,双方应该按照合同来遵守,如果想了解其他有关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随时咨询我们我们。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如果离婚时房产贷款未偿清的,需要看房产的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更为合适
      很多男女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先入手一套房子,这样日后好当做婚房使用。但由于此时男女之间尚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结婚前买房的,暂时无法写两人的名字。那此时男女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更为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套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不少人选择租房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当然也有人是租房来做生意的。而对于房屋来讲,都是有一定的使用用途的。如果规定是住宅,那么就只能用于住宅。不过,实践中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


·新婚姻法 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 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但要注意代签人是否具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一般回迁房指的就是发展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而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


·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个好的单位,除了会购买较高的五险一金外,同时单位还会做出一些住房补贴给员工。但此时住房补贴只是给员工个人的,那现实中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证有些是写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但也有写了两人名字的,在离婚时房屋会归属为某一方所有,因此,房产证上写有夫妻两人名字的就需要减去一个人的姓名。离婚房产减名字也就是离婚后进行房屋过户的形式,具体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在下文有介绍。 一、准备房产...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既然是合同,那么肯定就有条条款款。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