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我国,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1162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家庭中产生的遗产继承关系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是继承主体还是依法继承的程序都必须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而公民在对自己的继承遗产的身份资格有质疑时可以根据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判断。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遗赠抚养协力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该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然后才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答案是肯定的。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2、虽有遗嘱,...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2)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不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情形,下列人员不...


·离异后结合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离异后结合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父母离异子女的继承权依然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处理是怎样的?1、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2、但是,在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如果又没有受赠人和酌情分得...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子女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未成年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考虑到其生活和教育的费用,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


·什么样的人享有继承权2023
      什么样的人享有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