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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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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二、什么情况下应该少分遗产(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多分少分这种特殊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遗产分配的方式即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配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配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配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配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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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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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


·法律规定谁是胎儿的继承人
      法律规定谁是胎儿的继承人是胎儿的父母。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


·一、婚前遗产继承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一、婚前遗产继承配偶是否有继承权?1、婚前遗产继承配偶是有继承权。法律当中所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包括配偶。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一顺序,当然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2、房产继承应先到...


·遗嘱要为哪些人保留必要遗产
      遗嘱要为哪些人保留必要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


·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时怎么规定的
      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怎么规定的?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此时需要按照该遗嘱处分其财产。死亡人意思表示订立的遗嘱之中的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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