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二、恶意抢注商标被驳回的情形


1、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2、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3、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


4、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


5、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属于具有主观恶意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宣告无效。此后,该申请人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时认定其属于针对同一企业的反复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参考在先无效宣告理由,认为该申请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予以驳回。


6、商标局还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


所以,即使有这种抢注商标公司的存在,您还是不要有这种想法,有商标法规定,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是可以被宣告商标无效的,即使为了能在商标上引人注目,但是也不要做违反规定的行为,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代理公司抢注商标一般是不...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


·在哪里可以申请著作权2023
      在哪里可以申请著作权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不仅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严重破坏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更为重要的是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当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同时危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标对...


·专利权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权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下面我们就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老字号的价值所在 ① 经济价值 百年老字号的金字招牌...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实际上这都是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明确予以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此之外的话,包括一些舞蹈作品和杂技类型的技术的话,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著作权的对象...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 专利公开了是可以要求优先权的;专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