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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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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

二、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2、民事责任

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其实遇见商标权侵权行为是可以先到当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商标侵权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进行行政处罚,但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商标侵权,也要提供对方的侵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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