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取标准主要是: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分类计算


土地出让金的分类与计算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例如上海北京东路71号地块面积为2.38
万平方米,有20多家单位和1000多户居民,新加坡长立国际开发公司与上海黄浦资产经营公司以460万美元的毛地价获得50年的使用权,并投资5300
万美元。旧区的动迁和市政配套费用一般要占到熟地总价的50-70%左右。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外商投资或中资企业开发外销房的,要以外汇支付,如是中资企业开发内销房或外资企业开发内销房的,可以人民币支付。也有的实物支付的方式,如投资者得到一块土地,以建造一座立交桥、一条道路或一个停车库等建筑物来偿还地价。


综上所述,公民手中用来盈利或者自己使用的国有土地附带的使用权利想要在法律层面上转让给他人时,会因此而衍生出关于转让金的收费项目,而转让金的收取主要是按照不同签订时期所对应的标定地价来计算的,一般转让金的收取并不会过多影响到当事人的转让行为。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1、正反两边对乡村土地确权争辩的中心是什么?农地圈以为,对立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撑乡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人是否应当享有真实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人能够自在处理土地并借此取得获益。 其实任何一项变革,都是由本钱的,关键是变革的获益...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确权后可以盖房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确权后可以盖房吗? 土地确权后,只要该户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樵舍镇枫林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白水湖管理处黄堂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程序合法,房屋征收和补偿一般根据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北京东城望坛棚改安置房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部分相关资料,具体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有安置房、征地补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北京东城区望坛棚改安置...


·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规定?
      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规定? 征地拆迁在我国近年来是热门话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所以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最新的规定中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东莞政府出台的最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东莞政...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现象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带来的土地征收纠纷也是非常多的,在新闻中关于土地被强征的事件并不少,其实补偿的问题就是带来征地纠纷的根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一、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概念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介绍 ...


·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
      等到征地工作真正开始了以后很多实际性的问题有可能就会和当初制定的征地方案存在着冲突的,比如工作人员在计算拆迁户的土地的时候,对于农户土地的亩数可能会少计算好几亩,这样下来征地补偿的差别就特别的大了。所以我们下面要介绍的内容就是政府征收土地算错亩数怎么解决争议?一、政府征收土地算错...


·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用地的需要已经越来越大,许多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越来越快,所以,在征地方面的需要已经越来越紧急。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相同。新出台的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这应该是长沙的市民很关心的问题。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全市经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