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软件著作权递交申请从递交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下发证书,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

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内容

客体主体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著作权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软件的产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必须要进行登记的,但是在登记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很多个部门进行审核看是否可以登记,因此就是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只要自己的所有产品真实,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就会很快的办理下来。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
      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我国商标续展申请审查没有法定的期限,凭经验,从提出续展申请开始到公告时,大概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文。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和证明,资料不全会需要更长的时间,费用是三百元人民币。登记工作可以办理加急,费用会相应提高。可以致电010-68003934或者64097080进行查询。按照我国...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法律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然而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商标权人是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商标续展,然后延长对注册商标的保护。那么这个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被抢注异议不成立是什么情况
      商标被抢注异议不成立是什么情况商标被抢注异议不成立是因为证据不能充分。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


·公司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谁?
      公司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谁?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 一、著作权是否可以作为债的担保? 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因为著作财产权的可转让性。 著作权作为债的担保的具体形式表现为:用著作权设质,即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著作权人将其财产权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作为质物。如果债务人不按约还债,债权人有权将质...


·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1.《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 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