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著作财产权能转让吗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权是综合性权利,既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是不可以分割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是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的,是可以多次使用的。要注意的是,著作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只能转让或者继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商标注册代理收费多少? 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对商标进行保护,因此都会注册商标。很多人不清楚商标注册的费用以及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接下来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针对商标注册费用以及商标注册代理收费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的...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较高的声誉,提起驰名商标,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这个名称,但是具体驰名商标是什么,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为了让更多人能够了解驰名商标,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叫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 well...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什么意思?
      商标在先原则指的是,在存在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申请,在同一产品或者是相似的商品进行申请的时候,商标局先受理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另外一方的申请。专利的申请成为当代社会进行竞争重要依据,不少企业以专利的数量用以衡量自身的实力。但是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难免会产生竞争。对于商标的...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主要是事由、时限以及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此外,依据...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


·要如何鉴定商标侵权?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


·应该如何解决商标名称侵权
      应该如何解决商标名称侵权?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


·在法律规定中专利服务是什么
      在法律规定中专利服务是什么一般专利服务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也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信息服务,如检索分析、数据库建设;一般会有以下的业务:(2)代理服务与法...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现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加重,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的了解也逐渐深入,那么在了解过程中您一定会对一两个名词产生疑惑,无法正确的判断其真正的含义,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容易混淆的两个名词——商号权和商标权,告诉你他们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商号权 是...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