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表决权限制制度是指规定一定的持股比例,股东所持股份中超过这一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不再是一股一票,而是一股以上一个表决权。


二、相关规定


表决权限制制度已成为国际公司立法通行规定,如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掌握超过公司股份40 %的股东,其超过的股份丧失表决权。意大利1982年《意大利商法典》第157 条就规定,股东在100 股内的,每5股一个表决权;超过该限度的部分,每20 股一个表决权。


我国新《公司法》仍然坚持传统公司法的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对资本多数决原则规定有一定的限制,但规定较为暧昧,其唯一的效力源于公司章程。笔者以为,现实中公司章程的决定程序仍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期待大股东在制定章程时限制其表决权无疑是妄想之举。这中任意性的规定不可取,在现实中无实践可能性,永远是停留在“纸上法律”困境,《公司法》应打破思维的局限,大胆借鉴国际通行的表决权限制制度,对大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当然在具体比例设计上仍应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保障中小股东的平等表决权,以掣肘大股东控制决策权,肆意侵犯中小股东权益。


三、方式


表决权限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间接限制,即限制其表决权的效力,以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股东通过表决权行使而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这种限制直接表现为对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的限制。另一种限制方式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超过上述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慢慢崛起,就会伴随一定的法律规定出现,不仅仅约束企业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外界的影响。在我国公司法中,就由明确本文的知识要点,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 在汕头,由于工业发达,各种类型的企业繁多。所以,随之而来的是对懂得公司法的相关律师需求数量很多。可是,对于普通企业主来说,诉讼案件接触较少,也就无法理解公司法律师的职责。那么,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股东减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卖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称之为减持,这种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小散户减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由于公司的经营是随着趋势不断的前进的,因此会出现公司的增资减资情况。当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的时候,公司原本的注册资本就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 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 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②转让股权的份额...


·企业倒闭的案例分析
      企业倒闭的案例分析 一、企业倒闭的案例 某市某有限公司于1995年3月15日成立,因未能参加2001年工商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某市某有限公司向该市某金融服务社借款650万元。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企业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后该金融服务社并入该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2012年4...


·江苏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洁员
      江苏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洁员,他的工作时间为早6点至11点。为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就到公司上班。今年6月14日4:40分,王某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交警部门认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愈后,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公司却认为其违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关于上...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择融资方式有着直...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一、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1、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