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从上述法规的规定您可以看出,就是按照法规的规定一个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结论,也需要60天、两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出来。这期间还不包括文件和通知送达的时间、医患双方提交的时间、在途的时间等等。

所以,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半月到三个月的时间。焦急与烦躁不安对于问题的解决是不会有帮助的。另外,从医疗纠纷实践看,各地的鉴定时间差异是很大的,往往与鉴定机构的工作繁忙程度成反比。医疗纠纷鉴定受理的案件不多的,鉴定的时间短,做出鉴定结果的效率快;反之亦然。所以,具体的鉴定时间建议患者及其向相关的鉴定机构询问。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 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 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4、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5、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很多因素,从医务人员的从业素质到专业技能,再到相关规定的监督和实施,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问题,应当提高医院的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医师的业务素质等重点方面解析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患者死亡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的赔偿标准
      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形并不少见,有的医疗事故甚至可能导致患者的死亡。在对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后,如果鉴定结论是医院方面存在过错,那患者家属应如何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呢?我们将为您提供患者死亡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的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患者死亡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的...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采取强强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2、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3、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6...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怎么办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事故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就是赔偿经济损失,再辅以对受害人的赔礼道歉。一般发生医疗事故都是先行协商...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


·医院内感染该如何追究责任
      医院内感染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断定,只需断定出结果是医院方忽略了某些东西导致感染,可以去索要赔偿的。《医院感染处理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未依照本方法的规矩履行监督处理和对医院感染迸发事情的陈说、查询处理责任,构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分首要担任人...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一、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造成新生儿死亡,且新生儿死亡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对新生儿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死亡赔偿金也应支持。 1...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有哪些呢?
      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二、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三、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时上报医务部,同时...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一、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应当是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