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自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对于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法律保护形式很多,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根据软件的自身的特点,软件应用于不同的目的、表达的不同的形式,可以采用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而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又各有其特点。(一)《著作权法》保护。这种保护方式主要是根据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来保护创意的表达。美国版权作品新技术应用全国委员会 (contu)的最终报告认为:就现有法律而论,著作权法是保护软件最为适宜的法律。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也是对软件进行法律保护的主要途径。但是,著作权法仅保护该软件本身的表现形式,而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方法、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二)《专利法》保护。这种保护弥补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些不足,可以有效地保护计算机程序所体现的设计者的“创意”。但软件本身不能单独申请专利,而只能是从属于某一个发明的组成部分。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原则(一) 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是指著作权只保护创意的表达,而不保护创意本身。《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TRIPs》第9条第2款和《WIPO著作权条例》第2条指出:“著作权保护应只延及表达,而不延及创意、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二) 创意/表达合并原则是指在表达某种创意时,如果因为可供选择的种类有限而引起两个作品之间的相似,则不认为其中一个作品对另一个作品构成复制,也就不构成侵权。如《软件保护条例》第29条的规定,“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就是该原则在法律规范上的体现。(三) SSO原则本原则产生于Whelan vs Jaslow案,即对计算机程序的版权保护可以从其文章编码扩展到它的结构、顺序和组织。即计算机程序的功能是思想,其他的成份都是表达。整个程序只有一个思想,子程序内不再有思想成分。凡存在选择余地的设计,都是受版权保护的。著作权是中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一般体现在文学创作以及技术发明上,随着计算机软件的诞生,著作权也被相应沿用,公民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加以侵占,一旦被发现,法律必将严惩不贷,从另一方面来说,著作者也应好好保护好自己的作品,毕竟创意这种东西无从考量。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没收之后的处理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


·中国商标境外抢注如何进行防范与规避
       中国商标境外抢注如何进行防范与规避 1.明确商标权的归属。国内企业在与海外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签署代理合作协议的时候需明确约定商标权属于国内企业,代理商不得擅自申请注册国内企业的商标。 2.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品牌国际化的时代,商标是品牌保护的核心,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商标权也是要经过住注册之后才能取得的,当然,此后虽然法律会对商标权作出保护,但这样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权保护的期限一般是多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效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市场对于软件的实际需求会直接影响到软件开发的工作,软件研发的这些工程师每天所面临的工作实际上都特别的费脑,因为,软件在表现形式上是非常抽象的,软件的整体制作过程是不能够用语言来简单的表述的。况且,到现在为止和软件开发无关的相关人员根本就不清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效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商标被抢注人诉讼怎么进行
       一、商标被抢注人诉讼怎么进行 1、商标被恶意抢注起诉后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当然了,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那么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一、专利无效...


·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理?
      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理? 一、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 未续展商标抢注可以向对方公司提出商标转让,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回来或者向对方公司提出授权,让对方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或者向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对方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商标法》规定,...


·未续展商标失效后还有法律效应吗?
      未续展商标失效后还有法律效应吗?没有了;第38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第46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


·商标抢注救济有哪些途径?
       商标抢注救济有哪些途径? 路径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