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在当代社会现在商标权之所以是要确定它的效力归属性的问题,就是因为如果商标一旦被确定无效的话,那么就是为拥有商标的相关的权利都不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比如说商标专用权和由此而带来一些财产利益都会因此而消灭的。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进行续展的,这样就能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那么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一、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一、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三性”要求对专利申请和审查来说都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基因专利也必须符合“三性”,在实用性上还有更高要求。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申请的专利一般分为三个种类,而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一些情况会导致保护期终止。二、专利保护的期限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申请人除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外,还必须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否则的话就不能获得专利。那么这个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呢?相信很多人不清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顾法律的约束,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这种行为是会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要想认识该罪,首先就要清楚它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侵犯客体是什么呢? 一、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专利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


·发明专利能有两个专利权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申请专利时对申请人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人数会对申请费用产生影响。所以看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要是人数有很多也可以选择公司申请的方式。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专利发明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