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二、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并不需要担心,期满后会自动续费,只是现在还没有关于续期费用的相关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年限70年和商业用地使用权限40年是从开发商拿地之后就开始计算的,故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剩余年限。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嘉定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共有三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江桥镇/真新 新村街道/安亭镇,区片补...


·根据法律规定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根据法律规定地房有土地使用证,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


·对于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
      对于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典》规定,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相关规定显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二、农村...


·房屋的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是一样的吗?
      房屋的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是一样的吗?房屋征收的程序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一样的,房屋进行征收的,是对国家土地进行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人规定,土地征收是征收集体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的流程是: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现在许多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并不能对号,许多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的办公地址上市找不到相关公司的,许多人就会认为这些公司是皮包公司,其实不然,他们有些公司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那么不在注册公司办公可以吗?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一、企业注...


·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或者政府征用土地、住宅等建厂或者建造公用设施需要交付居民一定标准的征地补偿金,不同的征地要求支付的补偿金额不一样,大型事业设施征地面积大需要支付的征地补偿金多,那么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本站我们为你解答。一、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土...


·银西高铁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您肯定都不陌生,高铁的到来给我们您带来了很多便利。不只是速度快,还有就是很多偏远的地区,我们都可以通过高铁到达。在修建高铁的时候有部分是需要占用农民的土地,那么被占用的土地国家应该以什么标准补偿给农民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银西高铁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高铁甘肃段...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改革之后,对宅基地使用和继承也有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具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也是使用权。地随房走的原则,人们也就普遍成为继承宅基地了。但随着宅基地政策完善,2018年宅基地确权结束,今后宅基地使用要按照规定。确权后,出现这4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