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如果建立劳动关系,自然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

挂靠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是挂靠行为。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若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二、常见的挂靠行为

商业行为——挂靠是指一些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投资创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出于一定目的挂靠在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名下。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被挂靠者对挂靠者没有任何投资,对挂靠者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也不问,一般只负责为挂靠者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各类证照。

建筑业——某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

机动车经营挂靠——是指人们在使用机动车参与交通活动时,拥有机动车的产权或使用权,但无机动车的车籍权。其方式一般分为车辆部分挂靠、车辆全部挂靠和指示性车辆挂靠。

户籍档案——户籍挂靠是指高校学生毕业时,找单位临时接收档案。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为了正常转出档案,联系好某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并将档案掉到该单位存档。手续上毕业生已经成为该单位员工,而实际上只有档案关系的调动,毕业生与挂靠单位并没有劳动关系。

三、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是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 第18条规定,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挂靠,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挂靠的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本人带车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当中,如果确实已经建立了事实方面的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也是可以确立的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一、如何保证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快速的拿到?
      一、如何保证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快速的拿到?1、可以让对方先行支付赔偿金要求对方先行支付赔偿金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因事故伤害所紧急需要的赔偿数额;一种是通过交警督促对方先行拿出适当赔偿金(实践中,有时候对方想要回被扣押的车辆,交警会征求被害方的意见,可以此...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1、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和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都是必须要交税的。 2、在税收方面,当地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的商户有一种鼓励性的优惠政策,那就是不交税,或者减免部分税金。 3、有的的商户需要提供有其他条件的相应经营证件(比如从事餐饮行业的要有“...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


·一、交通事故赔偿没钱用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没钱用坐牢吗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会判刑,反之,则不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工伤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停职留薪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赔...


·提出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造成经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因此,交通事故赔偿的当事人往往围绕管辖权进行争辩。在这种时候管辖权异议就常会被提出,下面我们将对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进行一些基本介绍。 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
      您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如果发生醉驾行为,需要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并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应该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但是当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行驶,他人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又该如何判定呢?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交通事故发生后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人员的伤亡。如果人员遭受伤残,我们除了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恢复健康以外,还要用法律手段帮助他们维护权益,这就需要交通事故鉴定评残标准来帮助我们,以下律师365我们为您整理的伤残评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庭事宜。 (3)开庭审理;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 (4)调解; 在法...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