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一、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况时,法院需要当事人重新交纳诉讼费用,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外申请再审,则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此外,我们在一审判决下来了之后,如果觉得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应当依法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申请再审的程序比较繁杂,而且诉讼时间长,一审判决生效后,再审的,再审法院的判决书对方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无证驾驶不一定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


·一、农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出具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的,还需要有车辆登记地区的居住证。车辆需要事先处理完毕违章和事故,过户时需要出具机动车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手续,车辆买入票据,还需要车检合格标识在有效期限以内。《机动车登...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是大部分人都会关心的一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是大部分人都会关心的一个问题,但是大段的知识点可能难以理解遇到现实的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个交通事故处理案例,通过案例来讲解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案例 交通事故肇事者已垫付赔偿费用的处理案例 2006...


·刹车失灵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
      刹车失灵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两者会相互影响,相互交叉。《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双方可以选择协商处理,对于误工费的计算能够自己计算的可以自己找相关的规定计算,但是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关于撞车后走保险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您有关的规定。撞车后走保险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据交换的范围不宜过宽。对证据交换范围应界定为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任意扩大范围,会人为地影响工作效率。对于需要交换的证据,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行取得并提交给法庭的涉及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但也不是没有任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