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一、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况时,法院需要当事人重新交纳诉讼费用,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外申请再审,则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此外,我们在一审判决下来了之后,如果觉得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应当依法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申请再审的程序比较繁杂,而且诉讼时间长,一审判决生效后,再审的,再审法院的判决书对方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时间拿到期房了。那要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期房的话,此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不过这个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判定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今天,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


·一、员工怎么知道公司有没有交五险一金?
      一、员工怎么知道公司有没有交五险一金?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一定要是原件吗?
      您都知道,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需要主张自己的诉求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的,并且是不能提供虚假的证据,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物证、书证等证据,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一定要是原件吗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和知识。一、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一定要是原件吗...


·交通违章如何缴纳交通罚款?
       交通违章如何缴纳交通罚款?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 然后去交警部门办理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


·请问车祸保险赔偿金多久能拿到呢?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涉及保险理赔的,当事人拿着赔偿协议书去找相应的...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成的判决表示不满,认为其有错误之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申诉。那么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出申诉状有什么作用?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字来做个简单掌握。 一、提交民事申诉状需要哪些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