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调查取证可从以下搜集证据材料:

(1)小孩的户籍申报证明;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儿报告单等证明材料;

(3)小孩的预防免疫或疾病的登记证明;

(4)育妇的近期生育史的检查鉴定;

(5)小孩与当事人的亲子鉴定;

(6)小孩与当事人的合影照片;

(7)服务所或医院男、女结扎等档案材料;

(8)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以上证据材料均要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前搜集到位。

2、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

3、作出决定

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征收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制作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2)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3)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4)代收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名称和缴纳期限;

(5)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日期。

4、送达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交会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送达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执行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不管在浙江还是其他的省份,工作人员不会自己到超生的家庭当中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而且所谓的调查取证其实也是需要超生的夫妻自己把相应的材料递交到计生部门的,因为不交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超生的孩子户籍就没办法申报完成,所以,强制性的不交社会抚养费最受影响的是孩子。


·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破裂,两人离婚了也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有很多。抚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法定义务。从道德层面来看,不抚养小孩的父母也会容易受到道德的谴责,父母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孩子。那么,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离婚了女方不给抚...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


·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


·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也可能触犯刑...


·假冒身份登记结婚行政复议是否会被受理?
      假冒身份登记结婚行政复议是否会被受理? 若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年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生育政策,可以将社会总人口控制在一个环境和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也就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收费,比如下面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


·离婚后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看: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