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情况决定,即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得基于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因虐待行为从客观情况来看为情节严重,而被继承人不以之为严重,自可不表示其不得继承;而如果客观上本不严重,而被继承人却以之为严重,剥夺其继承权,则特留分制度即无意义。故如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则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也非保护继承人之道。(四)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继承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妨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行为,严重侵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二、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公民的继承权除了可以自动放弃之外,其实还有可能被依法剥夺,自然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后,那么才会剥夺公民的继承权。而之后公民就不会在对这个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之后,其实也会有一定的后果,而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之间其实也还有一定的区别,这点需要正确区分。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


·如果没有继承遗产怎么执行?
      一、如果没有继承遗产怎么执行?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


·放弃继承权继承生效时间是多久?
      放弃继承权继承生效时间是多久?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继承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继承,既包括财产的继承也包括身份的继承,这反映了我国传统继承制度的特点。狭义上的继承专指财产的继承,即指...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


·遗产继承的方式是什么,如何确定遗嘱的效力
      公民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死后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具体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遗产该如何来继承呢?换言之,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 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


·一、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打遗产继承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打高技术的结果,有时还会造成律师费用的损失。 (2)当事人写好起诉状之后...


·一、婚前财产的继承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的继承的分配办法是什么?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任何形式的合法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可以将遗产留给未成年子女吗?
      年轻人也有立遗嘱的,通常是财产不给配偶,只给孩子。 法律要点:这类继承可能会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孩子如果未成年,妈妈依旧是他的监护人,财产由妈妈代为保管。那么这钱是不是就到了女方手里了?事实上,妈妈作为监护人对遗产的支配上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比如男人留给孩子一套房子,妈妈就不能随意...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1、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