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只是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只是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按收养关系处理。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组织证明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二、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确定以后,就无权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同时,《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样,通过收养使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也规定第一顺位继承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因此养子女室友继承权的。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民间,有些地方可能还比较重男轻女。在自己生不出女儿的情况下,往往也会考虑过继一个儿子来继承自己家的香火。而这种过继儿子的行为,其实很多时候并没有实际办理收养手续,于是可能当事人都满足了收养的条件要求,但实际成立的仅仅是事实收养关系。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死亡抚恤金能否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
      死亡抚恤金能否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


·继承法中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


·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然后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进行继承。不过实践中,有一些遗产是不能继承的。那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


·获得的死亡抚恤金是遗产吗?
      获得的死亡抚恤金是遗产吗 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因其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 死亡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对被继承人的亲属给予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金。也就是说,抚恤金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而不是被继承人。也就是说,死亡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故被继承人无权支配其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


·法定继承中的财产分配原则包括什么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中的财产分配原则包括什么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男...


·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
      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 一、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半是有继承权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没有遗嘱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女儿有没有继承权?没有遗嘱女儿有继承权,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