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大,一方有吸毒行为,有可能将孩子判决给对方。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二、两岁以上的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中,在争夺抚养权上面,男方有吸毒史或者吸毒的,一般不会拿到抚养权,孩子应该由女方抚养。而男方应该承担的是抚养费,这个数额双方约定。在抚养权上面发生争议纠纷,等双方离婚判决结束后,可以另行发起诉讼,法院会重新立案审理。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谁也不知道网站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猫腻。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网上购物的形式从事诈骗活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中招,当受害人想到维权的时候,会发现这些商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么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出...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怎么算财产分割?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怎么算财产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


·如果女的重婚男的犯法吗?
      如果女的重婚男的犯法吗?女方重婚的,男方不犯法,但如果男方已经结婚的,那么也同样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共同生活费的负担;婚姻终...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冻结?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双方都同意离婚,换言之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也是有的。那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而通常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多长时间才能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


·离婚协议子女可以双方共同抚养吗?
      离婚协议子女可以双方共同抚养吗?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权,然而当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权一般由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但是,父母对于孩子都充满着爱意。那么,离婚协议子女可以双方共同抚养吗?获得抚养权的条件又有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离婚协议子女可以双方共同...


·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 一、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 根据造成的损害实际情况而定,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