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重:(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三)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四)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传统观点认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
(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不同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是这两个犯罪最大的不同之处。另外,在量刑处罚上面,《刑法》中规定的内容也是不同的。


·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刘XX(被害人死者刘X平之兄),男,31岁,汉族,XX市人 案由: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刑终字第XX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XX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


·构成抢夺罪能适用缓刑吗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有哪些?
      当代法律正在尽力地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地进行更新,以适应现代日新月异的时间,不管是具有威慑性和惩罚性的刑法,还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都在不断地更新,作为刑法和民法的程序法当然也要更新,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帮助人们来理解相关法律。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司法...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之间存在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一般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来进行牟利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您都会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混为一谈,以至于无法分清二者的关系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们整理了关于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如何区分开的资料,一起看一下吧。一、职务侵占罪与盗窃之间存在什么区别?1、根据刑法第26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未遂怎么处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未遂怎么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未遂会将赃物全部上缴给国家机关,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刑法第三...


·非监察对象行贿犯罪由谁管?
      一、非监察对象行贿犯罪由谁管?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进行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中国刑法中规定了许多犯罪,其中有一条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顾名思义,就是把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这就是贪污,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但是有很多人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个罪名的了解还是不是了解的太详细,所以就给您分享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一、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罪所侵犯的直...


·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的法庭基本上都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代表针对被告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并提起的公诉,但是也有的案件虽然是被告犯罪了却只需要原告起诉就可以直接判决的,而检察院是否需要派员参与诉讼就成了选择性的。那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检察院...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1、...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 不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