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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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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的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本条 规定,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所谓对管辖发生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主体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生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的现象。目前,由于我国行政处罚主体众多,相互之间的职责权限界定不 清,加之行政管理的外在环境的影响,行政处罚中“争权夺利” 的倾向一时还难以根本消除,因此,行政处罚管辖争议发生的 可能性是很大的。从以往的实际情况看,常见的行政处罚管辖争议主要包 括以下几种:(1)同一行政区域的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 议,如同属一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监督部门依照各 自的部门法律规定,争抢某起“造假”案件的处理权;(2)不同 行政区域的相同业务的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如甲省的计生 主管部门和乙省的计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本地区的计生管理 法规和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对同一当事人的超生第二胎行为 行使管辖权;(3)不同行政区域的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 议,如某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与乙县交通主管部门为处理城 乡结合地带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案件发生争议;(4)上级主管 部门与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发生的争议。由于不同类型管辖争 议的主体不同,确定指定机关的方法也不相同。对第一种情 况,由争议各方共同隶属的人民政府,即县人民政府指定管辖;对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由争议各方中级别最高的行政机 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级别最高的行政机关是地级 市的人民政府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管辖,级别最高的行政机 关是省级人民政府的,则由国务院指定管辖;对第四种情况, 由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的人民政府指定管辖。需要指出的是,尽 管本条只规定了行政处罚争议的指定管辖,但并不排除争议 各方运用其他合法方式化解争议。例如,一些地方在实践中采 取由争议各方自愿协商的办法,解决了不少争议,效果较好。 但是采用自愿协商的办法时,也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协商 活动要讲究效率,不能长时间互相扯皮,久议不决,影响对违 法行为的及时查处;二是,协商活动本身要依法进行,经协商 确定负责处理违法行为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确有合法的管辖 权,以免造成越权处罚。因此,凡是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 者对相对方的管辖依据有疑问的,争议各方应当及时报请共 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不应再自行协商处理。指定管辖还可以发生在因特殊原因而使管辖权不明的场 合。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前者又分 为两种,一是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决定被撤 并,而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机关尚未明确的;二是有管辖权的行 政机关的全部执法人员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被决定回 避。后者是一种客观上的原因,比如,某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致使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陷于瘫痪;又如,由于出现某种情况 特别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无法确定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 由于特殊原因产生的管辖空白,一般由原因发生地或者违法 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管 辖。指定管辖,带有命令性,对于行政机关,上一级和下一级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对于法院来说,上一级法院和下一级法院的关系是监督还有被监督的关系,在关系上有轻微的变化,如果指定某基层法院审理案件,那么应该是中级法院来指定。



·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


·诉前保全后移送管辖如何解保?
      诉前保全后移送管辖如何解保?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应当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管辖。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上诉和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而且上诉的话是有上诉时间规定。所以必须要注意这个上诉期限的规定,判决是15天才定...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 可以进行提出的;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二、相关法律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


·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
       一、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 都可以管辖,原告可以向任一个法院提诉讼请求,两个法院都提起诉讼请求的,按立案先后算,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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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


·行政复议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些?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二、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诉...


·级别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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