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餐饮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餐饮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餐饮业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 本劳动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工资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月。


(七)甲方实行计时或者岗位工资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____元/月。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额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20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社会保险


(十二)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三)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


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在餐饮企业上班的话,其实像是加班休假等这些都非常的有限,所以书面合同中应该对于加班费,休假的时间,还有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劳动纪律,还有餐饮用工只要是成立的餐饮企业也是要给基层的服务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如果酒店也出了劳动合同,但是和上文当中的这篇范本,以及应该包括的内容都不对照的话可以说根本就是无效的。




·员工打架斗殴脑部受伤,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打架斗殴脑部受伤,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都会被认为是工伤,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那如果是员工与员工之间发生口角或者打架,把一方打受伤了,那公司会不会认为这是工伤,那就来了解一下员工打架斗殴脑部受伤,企业承担什么责任?下面就来听听我...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工程建筑有许多道工序。每道工程都是很重要的。工程中用到的钢筋,相当于人体的经脉与肢干,其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是否能顺利完成。就像人体若没了肢干,就无法站立一样,若钢筋工程出了问题,再华丽的大楼也逃脱不了坍塌的命运。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


·一、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怎样走社保工伤赔偿程序,这一直以来是广大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却不知道找谁说理是一件麻烦事,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社保工伤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复查、工伤认定复议等程序。 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行业的所有工程质量提供了标准,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验收,都要符合质量评定规范。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规范的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需要,对于水利工程来说...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怎样? 一、伤残评定标准 1、一...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


·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有些可能被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并不是所有的员工都要求签保密协议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到底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呢?而在具体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