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没有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没有超过十五天(其中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下面条款也是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原来的工资照常发放不因事假影响。

2.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已经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超过十五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发放。

3.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三十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发放。

4. 如果员工一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六十天,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将不予以发放(即停发全部的工资)。

5. 如果员工没有经过请假允许而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或者是请假的时间到了没有继续请假而过了请假时间不回归工作岗位,以上两种情况按照旷工处理,旷工在六天以下扣除员工矿工这几天的工资,旷工在七天以上的应该扣除本月的所有工资。

二.有关事假工资的基本事宜

1. 事假期间的工资是将请假员工的基本工资折合成每日工资(每个月按照21.5天计算,因为包含公众休息日等)计算发放,算出后尾数四舍五入。

2. “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的总和是指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技术职务、岗位工资的总和是指机关工人;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的总和是指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请假员工在请假期间按比例收取工资,可以继续享受除了年终全勤奖金和岗位津贴以外的其他补贴和待遇。

4. 员工因为私事而请事假出国,在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刚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实习期间请事假不满两个月,实习工资照常发放。请事假超过两个月或者更多,从第三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工资,并且延长员工实习的时间。

6. 员工在探亲的假期内如果发生了其他事情需要延长假期,要提前向领导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执行。

7. 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限满了,因为自身的原因还需要继续请事假的,要提前向领导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执行。

8. 员工请事假的时间超过六个月,超过的时间不能算在工作年限里。

9. 员工在一年内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天,不能享受本年的员工休假待遇。

10. 员工旷工或者是出差,请事假时间到了期限不回到工作岗位,连续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是一年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可以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里面的规定条款与员工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按照各公司规定执行。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一、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


·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
      在现在社会中,工伤纠纷越发常见,尤其是部分劳动者在从事大型工程活动时,很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那么如果社保局对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


·消费权益被损害向国家工商局投诉有用吗?
      消费权益被损害向国家工商局投诉有用吗?消费者在消费时自身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国家工商局进行投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有时会遇到即使向工商局投诉也无法解决的情况,那么此时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向国家工商局投诉有用吗?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工商局投诉有用吗 ?...


·经济补偿金要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算加班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


·公司那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那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公司那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40岁工伤评定八级会赔多少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哪些问题?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作为商品的价格节节攀升,已成为普通老百姓家庭价值最大的资产类型,在房地产行业迎来发展春天的同时,大多数企业都是一手抓效益、一手抓质量,但仍有少数企业却是两手都数钱、不把质量关,使老百姓花了一辈子积攒的财富换...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协议范本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维护双方利益并具有法律效益的文本,当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协商续签,如果不想续签,可以商量签订合同到期补偿协议,劳动者可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劳动合同到期补偿协议应该怎么拟定呢?的我们给您提供一个范本。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 ...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