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赔偿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已经给出明确的解释,所以一旦自己发生工伤事故就应该积极的维权,一般情况下,只要自己的依据的标准,所属企业就会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当事人与所属企业对于具体的赔偿存有争议,最好的方式就是协商。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


·4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工伤的事情,如果劳动者出现工伤的情况,必须要先确定劳动双方是否建立有劳动关系,只有确定双方有劳动关系处理工伤的时候才会更方便。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情况谁都不想看到,那么4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4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上海黄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工作?
      离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破裂,也意味着双方家庭的分裂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总是会出各种争议,因为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就会有冲突,离婚房产就是其中一种,以上海黄浦区为例,如果在黄浦区买了一套房后离婚,上海黄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该怎样处理呢?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也可以走人;在30日...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我国针对各种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测,也是在以往的经验当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带来相当多后续的麻烦和纠纷。所以要求建筑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从一开始就要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对一些技术上的改变来确保工程质量能够过关。下面我们...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会因为房屋不好卖而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如果遇到工程款未付的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应该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呢?公司工程款未付的后果会怎么样呢?很多人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下面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工程款未付的后果...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一般情况下新入职员工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