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一、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哪里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分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

1、应去哪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按属地管理,我市五个区(市中区、山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坐落在哪个辖区就向相应辖区的国土资源分局提出申请,经各分局审核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滕州市辖区向滕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办理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说一下个人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房产交易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准备的资料:原土地使用证、交易双方夫妻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房屋过户交易后新办房产证复印件、税票复印件(包括契税、地税税票)、房地产买卖合同、填写登记申请书。

房屋继承过户后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交的资料:房产证复印件、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填写登记申请书。

商品房分割登记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使用证(母证)、购房合同、土地分割登记证明书、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填写登记申请书。

3、单位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交什么资料

单位初始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权属材料(政府批文、出让合同等)、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原件及复印件、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土地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土地抵押需以金融机构或经省政府主管部门的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放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使用证原件、抵押方及抵押权方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双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5、提交完资料是不是就可以拿证?

不是,还需要土地登记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受理后进行地籍调查绘制宗地图,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制作土地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土地证书。

需要你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一般情况是开发商通知业主集体办理,也可以单独办一户,只是开发商可能会嫌麻烦,也给国土局增加了工作量,特殊情况是可以的。需要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契税等发票,还需要开发商带总土地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董事会决议等材料。去当地国土局如果有行政服务中心的话就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申请办理。自交齐资料起大约一周就可以办理。费用也很低,商品房面积应该不会太大,夫妻共同拥有的话发两本证,费用大约250元左右。

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之后,依法要及时办理的一个权利证书,能够维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的一个证明文件,如果不及时的办理,有可能会导致其他的不利后果产生,并且证书,还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等功能。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当中的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农...


·商企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处理
       一、商企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处理? 到期了有两种处理方式如下: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


·河南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河南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河南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主要是:1、买房之前开发商已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了,购房者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带着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总证的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已经缴纳过的契税凭证到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建完楼房后,会根...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松江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共有四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东部工业区/方松 街道/广富林街道/ ...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办法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办法是比较多的,就我国目前市场形势来看,在二级市场上的房屋转让二手房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在房地产商处购买,房价较贵的原因所影响的。在房屋转让时,二手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必需一起过户吗? 一、二手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必需一起过户吗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我们都在努力赚钱买房。房地产商也在动用各种手段促使消费者买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使用订金这种形式尽可能的拉住购房者。那我国法律对房地产中的订金是如何规定的呢?了解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避免购房损失。将为你详细介绍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2、所需资料: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3、...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
      1、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2、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行政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