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县城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水田110000元/亩,水浇地63000元/亩,旱地(园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11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扬武、漠沙、水塘、戛洒四个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水田81000元/亩,水浇地41000元/亩,旱地(园地)38000元/亩,未利用地9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Ⅰ,其他地区,水田51000元/亩,水浇地34000元/亩,旱地(园地)31000元/亩,未利用地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
      有的夫妻在婚后可能会长期的分居两地,这样就会导致夫妻感情变淡,严重的还会因此而离婚。此时就想要知道,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


·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根据征地的区域以及征地的类型等因素,是会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对于这类问题可能您了解的不是很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一下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这类问题的法律规定。一、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金华市征用补偿标准,按《土地管...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一、依据一:农业户口的全面取消 大家都知道,今年农村改革主要就是两件大事,第一,土地确权;第二,农业户口的取消;虽说这两件事很早就被拿出来讲,但是要特别注意了,今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而与此同时,取消农业户口将于明年开始,全面落...


·2023农村占地税怎么收
      农村老房子不需要缴纳占地税,政策上没有这种说法。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依法推进土地经...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如果是非农业用地,本乡镇的集体企业或农民开办的私营企业是能够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相关部门需要给使用权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遇上拆迁的话,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有没有什么不同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


·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哪些?
      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哪些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的征地补偿金是根据被征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故而各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但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都需要按照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征地补偿文件。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云南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具体补偿金如何计算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以...


·经济仲裁地域管辖权按照怎样的原则分配?
      经济仲裁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