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合同?

从实体上看,为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行使非过错性解除权或进行经济性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综上所述,工会是国有企业中设立的重要监督组织,由工人组成。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提出建议,对企业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纠正。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合同导致工人利益受损的,工人可以找工会表达自己的诉求,工会出面和企业方面交涉。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也是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依法要求双倍工资的支付。那么实践中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但是要得到工伤待遇还是需要职工自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领的,因为工伤待遇是不会自动生成的,必须要有一定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才可以,南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呢? 单位须填写《南宁市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如果是旧伤复发...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对于公司员工股算股东吗?
      对于公司员工股算股东吗?算股东,只有持股就可以认定为股东,股东是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原则上不行,幼师尽量以幼儿园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情形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找不到就提出辞职申请,三十日内幼儿园必须同意。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方法: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详细的规定的,因为工伤认定的这件事情归根到底是和遇到工伤的当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所以遇到工伤以后不要盲目捉急,就算是企业有一个非常积极的处理工伤的态度,员工本人也不能不知道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伤认定办法...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劳动合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


·一、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关系者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且若工程质量有瑕疵,那一方的经济发展也是会受到印影响的,故而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国家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都是十分重视的。对于国家相关部门来说,制定了各项法规,以防止工程质量的发生,那么,具体来说,工程质量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