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验收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约定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验收人员进行交底。

2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0.3 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的参加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工程,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3.0.4 分户验收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应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2 分户验收分项的划分及验收项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3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应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值范围内,最大允许偏差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当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时应进行处理。

序号分项工程验收项目

1空间尺寸净空间、进深和净高

2室内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找平层,板块楼地面面层,室内楼梯,厕所、浴室、阳台地面

3室内墙面面层工程水泥砂浆找平层,腻子面层

4顶棚面层工程抹灰层,腻子面层

5门窗、护栏与扶手、玻璃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护栏与扶手工程,玻璃安装工程

6防水工程卫生间与厨房防水面层,墙体防水工程,外窗防水工程,顶棚与屋面防水工程

7室内给排水工程给水管道,热水管道,排水管道,卫生器具

8电气工程照明配电箱,电线,灯具,开关,照明系统,等电位联结

9智能建筑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家庭控制器、监控与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10烟囱道与排气道、穿墙预留管工程烟囱道与无外窗的卫生间排气道,墙面空调墙预留管、冷凝水排气管

3.0.5 分户验收时形成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规定填写;

2 分户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按附录B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的规定将所有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应负责人应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

3.0.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定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质量验收环节在建筑工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环节,它对建筑工程好坏实行了最后的监督作用,如果一旦发现建筑问题,在验收环节必须要求施工方进行改正过来,以免出现安全隐患问题,而导致相关的人员伤亡才是最关键的。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相应的参考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2023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职工休年假,想用的别的方式代替,那么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 国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带...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服务及承诺内容 1、智能化系统提供为期24个月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合同内设备及系统非误操作情况下的维修、更换和保养服务。 3、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在接到建设...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


·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的公司,都在工商局会进行备案的。担保公司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也不一定所有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都是遵纪守法的。如果说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一、担保公司...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一、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较大...


·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有些受伤的情况是我们不可预料的,如果是工伤的话,肯定会依据鉴定的等级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所以,一般鉴定等级对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以下资料是我们整理的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的内容。您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一、耳朵软骨骨折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