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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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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


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又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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