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分红法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职能的分配以及相应的报酬的分发。在公司的体系管理下,职能常常包括股东和董事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他们在年底常常会以分红的方式进行发放工资。那么,您是否知道公司法分红法条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将会提取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一、股东分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股东分红权的概念所谓股东分红权是指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像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二、股利的种类有哪些?


股利指股份公司按发行的股份分配给股东的利润。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息,是指公司根据股东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按照事先确定的固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而红利是公司除股息之外根据公司盈利的多少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显然,股息率是固定的,而红利率是不固定的,由股东会根据股息以外盈利的多少而作出决议。


1、现金股利


2、股份股利


3、债券股利


4、期票股利


5、其他财产股利


股利分配的实质要件:股利分配的资金来源必须是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如果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股利分配的形式要件:由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股利分配的标准:平等原则但公司法同时规定了: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注意:如果全体股东没有特殊约定,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区红利,而不是认缴的出资比利。


综上所述,在公司进行分工期间,相关股东应当引起注重,以及相应的具体分红的发放。在一般分红的过程中都是根据公司本年运营的盈利亏损进行相应的计算,具体数额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公司的运营利润高低与年底进行分红的高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性。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现代社会,随着国家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政策的放宽和支持,我国企业发展迎来了春天。这其中,就有一个企业融资的问题。企业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企业度过困难,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那么,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带来企业融资相关的知识...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一、变更周期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周期只需两周,一周是预约的时间,一周是正式办理的时间。两周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哦。 二、登记程序: 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工商行政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由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够拥有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对公司负责,处理商事主体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行使权利。那么要开公司...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花费多少钱?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花费多少钱?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第一种: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第二种: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需要交纳两种费用: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再一个就是...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些可能是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不发放足额的加班工资或者是不足额缴纳社保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我们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更加严重的情况,比如说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应当计算双倍工资开始计算,如果超过这...


·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
      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 一、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 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五类,具体如下: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隐名股东的身份不被公司或者股东认可时,将直接影响隐名股东权利的行使,易引发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一般分为四种情形。 ...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在注册公司之前要考虑很多事情,比如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公司注册流程、公司注册费用等等。显然公司在成立之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去工商局进行注册,那么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呢?它的注册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进行介绍。 一、公司注册需要多长...


·公司裁员哪些人不能裁
      公司裁员哪些人不能裁 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社会的行为。对于此行为,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格否认...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当中的规定,2、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