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


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常见的房产纠纷


(1)监护人滥用权利卖房


监护人如果为了保证被监护的无行为能力人正常生活而必须进行房产出售好保留证据之后再进行房产交易。而如果监护人无法证明其出售被监护人房产具有正当理由,那么就是属于滥用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权,为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夫妻一方擅自卖掉共有财产


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产,其中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方为法定监护人也无权擅自卖掉二人共有房产。作为监护人理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除被监护人利益之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买方不属于“善意”取得的话,该房产合同一般被认为无效。


(3)监护人自作主张放弃继承


被监护人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仍享有继承权。法定监护人一般不能代理被监护人放弃继承权。这明显损害到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种代理行为会被认为无效。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精神病人、失能失智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无法作出真实的意思表达,因此法律为之设定了监护人。由此,监护人便负有了对上述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照管以及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的职责。但是,在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过程中,或出于对被监护人权益的漠视,或图谋于其经济上的利益,或为弥补长期照顾的拖累而寻求精神平衡,因此侵犯被监护人房产等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综上所述,孩子虽然在一般的法律行为上不能够为自己承担责任却可以在财产的管理上有绝对的权利,因为个人的财产是不会区分年龄的,既然是别人赠与给孩子的就应该等到他们成年有民事能力的时候自行决定如何处理而不是监护人随意侵犯处理。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2、契税证;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在进行房屋租赁时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会有一定的租赁时间的约定,如果出现了一些变化,导致了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成就可能会导致该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对此,我们最好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才能正确地...


·二手房因为其价格优势以及周边成熟的配套设施为不少市民青睐。但
      二手房因为其价格优势以及周边成熟的配套设施为不少市民青睐。但相对于新开发的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存在更多的风险,其中有风险带来的也不乏一些陷阱。那么二手房买卖里面的陷阱包括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里面的陷阱包括什么 1、房屋买卖前,验证产...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只要双方协商,认为可以的,那么法院予以支持。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房产加名的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


·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
      在很多家庭中,房产都是很重要的财产,因为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则往往对房产的争夺也是异常激烈的。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比较好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购房者才能真正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但这个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