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法律相关处理的工作中,常常涉及到仲裁人的权利行使,其对整个事件起到重要的作用。若是相关仲裁人违犯法律构成枉法仲裁罪。那么,您知道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构成枉法仲裁罪的一般会有三年以下的徒刑,情形严重的会增加量刑。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概念】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2006年6月29日颁布的,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2006年7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颁布时间较迟,在新的立案标准里也就没有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2007年6月21日《检察日报》在《应明确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中认为:基于枉法裁判罪与枉法仲裁罪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可参照枉法裁判罪,并遵循立案标准的统一性、完整性原则进行拟定。但该文仅为学理意见,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


三、【量刑】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枉法仲裁又受贿的罪行确定】


虽然枉法仲裁罪被列入《刑法》分则第九章之内,从形式上说其主体身份符合渎职罪的特殊主体要求,即应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仲裁法》第1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因此,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利用仲裁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枉法仲裁又受贿的应数罪并罚。


五、【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若是仲裁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根据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应当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在构成枉法仲裁罪之前,应当对该行为进行判定是否具立案的依据,以及是否还有其他相关罪行。若是发现以上情况的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界定是?
      一、军事秘密的定义、范围和分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2条规定:“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8条规定了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在我国遗弃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在生活当中,如果对自己具有扶养义务的人丧尽天良的进行遗弃的话,比如说遗弃婴儿或者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老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为自己遗弃的这种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对方死亡。其实这样做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遗弃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在我国遗弃致人死亡...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一、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 文种”组成,分两行行文。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公安机关代称、程...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一、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造成轻伤后,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不判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统一规定和明确,赔偿数额需要根据证据来具体计算的,最高人民法抄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


·如果犯了拒执罪关押多久?
      一、如果犯了拒执罪关押多久?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


·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民事案件中诉讼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与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卫生间偷窥犯罪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在卫生间偷窥别人,许多人因此生活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一定的困扰,那么卫生间偷窥犯罪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