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申请资料:

1、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中国二代身份证;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还贷付息的能力;

4、确有真事、明确的婚庆支出用途;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婚贷款的申请资料:

1、本人及配偶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居住说明;

2、本人及配偶的职业收入证明;

3、用途证明资料;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结婚贷款的申请资料

结婚贷款的流程:

1、提交个人结婚贷款申请

2、提交个人结婚贷款所需资料,银行进行审核。

3、若审核通过,银行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若办理抵押贷款,还应办理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

4、贷款行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发放贷款。

结婚贷款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看清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任何贷款产品,都会规定申请人的申贷条件,有些针对性非常强的产品,如结婚贷款等,可能会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换而言之,如果你们是婚前申贷,那自然是办不下来的,婚后就可以。看清这一点,可以免去白跑一趟之苦。

第二条:保存好购物票据

由于结婚贷款一般划归消费贷款之列,在申请的时候,贷款产品的用途上会自然写上结婚开销需要,如结婚旅游、装修新房、美容、购置钻石珠宝、婚纱摄影等,无论是进行哪一项购物消费,记得一定保管好购物发票或是收据等,用作贷款用途证明。一旦被发现贷款不是用于购物而是经营,可能会面临高额的罚息。为了不避要的麻烦和纠纷,还是细心一些更好。

综上所述,关于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是结婚的男女金钱不够需要贷款的话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申请贷款的,当然双方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才能够进行贷款,如果没有还款的能力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的贷款的。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很显然,需要归还利息,我们下面将给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


·发行一般公司债券都有哪些条件?
      发行一般公司债券都有哪些条件? 一、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一般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也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构成行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固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


·同班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班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1、同班同学欠钱不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合法权益。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