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在实践中,作为被继承人,您在继承祖辈遗产同时,可能还会继承其遗留下来的债务。这时,您需要知道的就是自己继承的债务的范围。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二、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怎么定
1、被继承人债务的有限清偿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其余遗产用于清偿债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嘱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的,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的,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从上文看来,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若被继承人的债务还未进行偿还的话,那么此时继承人就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此时就需要明确知道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主张的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主张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如果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的一定的条件,其中一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那么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呢?下面笔者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根据《刑法》对减刑假...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没有借条能要回欠款吗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一、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若不是担保人,只是留了电话而已,那是没有责任的。只是如果朋友后期还款产生逾期拖欠,催收部门会打电话了解情况。除了担保贷款,在担保人那一栏签字确认,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别人贷款留电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近几年,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而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比如说网络贷款,也就是网贷。网贷确实为不少资金有困难的人提供了便利。贷款应及时还款可以说是您的共识,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无力还款导致网贷逾期,甚至不还。那网贷贷款没还会...


·把借条撕毁了重新粘好可以吗?
      把借条撕毁了重新粘好可以吗?是否有效就要看实际情况,借条在撕掉边角不影响大致内容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整张借条撕坏存在重大瑕疵,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律就不会予以保护。对于借条等重要证据,应当保管好,避免丢失损坏。二、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借条是指借...


·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有哪些规定
      通过集资诈骗而获得的钱财是应该被还给受害人的,那么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呢?对于受害者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没有这四个要件便不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请继续阅读。 一、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追回款项? 最...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要不要还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要不要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