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在实践中,作为被继承人,您在继承祖辈遗产同时,可能还会继承其遗留下来的债务。这时,您需要知道的就是自己继承的债务的范围。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二、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怎么定
1、被继承人债务的有限清偿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其余遗产用于清偿债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嘱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的债务。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的,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的,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从上文看来,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若被继承人的债务还未进行偿还的话,那么此时继承人就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此时就需要明确知道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公司合并债权人有何权利?
      公司合并债权人有何权利?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对潜在的或因地址不详等原因无法通知的债权人,则应以公告方式进行告知...


·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 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和认定,是当事人普遍极为关注的焦点。其中,特别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的确定更是诉讼的难点所在。那在法律上,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 1、夫妻一...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1、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欠款的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依法还款即可。起诉的时候,需要债权人的身份证,欠款证据,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


·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有了借款要打借条的意识,但却由于疏忽,时常会出现将借条遗失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呢?其实,就法律后果上看,将借条给遗失了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个人借贷中出借人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借...


·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商业的借款就会涉及到债权债务,那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条件肯定是依据有关法律固定指定的对于维护当事企业的利益有很好的保障,但是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产生条件,因为借贷并意味着双方对于就会涉及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有争议的欠条法院怎么判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可以向监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受理法院会到监狱提审被告进行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 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2、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


·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
      您都知道,如果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对方是有权利申请财产的损害赔偿的,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在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有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所以您可以多多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