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3、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4、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法行为,吸收的公众金额越多,判处的罪行越重。公众存款对于受害人十分重要。受害人属于大多数的农民工,家里的所有人都依靠这写资金过日子,一旦被非法使用,获得退赔的日子遥遥无期,这对于他们实在是双重打击。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非法吸收额不满20万元,应当判处3个月拘役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按照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确定。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一、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义...


·刑诉法拘留条款都有哪些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确定犯罪嫌疑并且不能保证对方是否会潜逃的时候的一种行政手段。因为具有人身强制性,因此在拘留的时候必须要按照一定得规章进行,也就是刑诉法拘留条款中的规定,这样才能够确保这项权力不会被滥用,导致公民的人身自由收到严重侵犯。 一、刑诉法拘留条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如果因为借条发生了欠款纠纷,债权人如何能打赢借条官司,从而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


·对外负债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对外负债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对外负债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只要是当事人自愿意思表示及时有效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上述规定,自愿离婚只要对孩子...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


·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可能未来还会不断的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衍生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比如近几年来几乎火爆市场的网络借贷就给传统的借贷模式带来了很大程度的挑战。业界和我国普通民众有一部分人认为网络借贷属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当中,所以我们下面将着重的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