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是什么

他项权证到期以后贷款也到期这本来就是顺理成章的,更加确切的来说,是意味着他项权证到期以后应该是把欠银行的贷款全部都偿还完毕了,因为这跟当初约定的债务清偿期的时间就是高度吻合的。否则,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对于债务人来说是很不利的,当初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银行在他项权证到期以后就可以拍卖或者是申请法院查封了。

一、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是什么?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他项权证备案时间可以在房产局查到,一般而言在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主张形式抵押权,无论他项权证备案时间是否过期。

主债权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主张债权而不断中断,最长可20年,但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没有特殊情况就是两年,不能延长。

为了防止抵押权过期,债权人应该在主债权到期之日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行使抵押权。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三、他项权证各类型登记部门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5、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在此,也是要告诫您,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这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在他项权证约定的时间之内就把贷款还了得,在他项权证到期以后贷款也全部都结束了,那么就应该到银行把他项权证拿出来,然后自己再到发他项权证的部门依法注销,贷款到期还没还完就会丧失抵押物的使用权的。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合伙经营的企业也就是多人合伙共同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在债务清偿问题上,合伙人应当了解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的问题,以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合伙债务的清偿纠纷。为防范纠纷,合伙人在合伙债务清偿时如何防范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


·借钱不还写借条有用吗?
      借钱不还写借条有用吗?借钱不还写借条肯定是有用的,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借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公证在我们国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婚内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对外无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偿还相应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离婚时可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而且...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生活中经常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些人
      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生活中经常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些人借钱后恶意逃避债务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受损。还有一些借贷纠纷发生在较好的朋友之间,因为关系较好可能在借款时没有太多的防范,后期朋友不还钱导致债权很难得到实现,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的问题。 一、朋友借钱不还...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在双方都欠有对方相同类型的债务时,双方可以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这样的债权债务的抵消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非常方便的,但是有时候双方也会有争议和矛盾。那么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 为...


·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
      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


·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一、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以下几点: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而出...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公司债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房子有他权的话就是在银行办理过抵押贷款或购房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