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随着其一天天长大,在生活、学习方面所需要的支出就会变得越来越大。而之前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可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那么此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不应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
二、费用增加有什么要求
增加的费用需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抚养费包含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所以,在另行添加费用的时候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要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对于应当支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需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不直接抚养的父母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也应该承担的部分。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让对方支付超过为孩子利益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会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的。但随着日后客观情况发生改变,此时就有可能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了。因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答案就是肯定的。至于具体该增加多少,则就需要根据实际案例的情况作出计算了。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如何处理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如何处理?1、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


·向法院提起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虽然与协议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在很多细节上面其实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不同的。就比如离婚条件、离婚手续等等。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但在实际中,有时由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远好于对方或其他原因,抚养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众所周知,夫妻离婚的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而很多时候离婚夫妻也就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到底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


·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跟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就是起诉的一方带上能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的材料去法院,并且提交离婚起诉书。因此,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必把它复杂化,现在是由于一方在监狱的,只要...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


·行政复议结婚查询方式是什么?
      工商局、卫生局作为市场主管部门,会定期对市场上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其认定商户违反市场管理秩序的话,可能会进行行政处罚。商户对此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不复杂的话,上级部门会在一个月内公布结果。那么,行政复议结婚查询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 一、行政复议结婚查询...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二、离婚后...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不能,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